大数据“杀熟”令人担忧
日前,有媒体测试称,用微信进行文字聊天后,微信“精选”推荐的公号文章中的广告内容与聊天内容密切相关,疑似被精确推送广告。微信方面则回应称,并未检测用户聊天记录,但用户的点击行为可能会影响相关资讯的呈现。
无独有偶,最近也有媒体针对“APP偷听用户”的问题进行了实验。据称经过模拟实验后,结果出现相关推荐的概率高达60%-70%。尽管未能证实手机APP通过窃听的方式获得用户隐私,但这一实验本身和结果同样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网络“精准画像”令人担忧,一些网络平台借助这些“精准画像”对网友进行“杀熟”式推送,更令人难以忍受。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进行了一份“2019年杀熟”的调查,并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技术釆集用户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并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根据用户“画像”提供特定(非可选性)商品或服务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结果显示,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或很普遍,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一般或不普遍的被调查者仅占11.68%,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不存在。此外,有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哪些领域是大数据“杀熟”的高发区?被调查者认为,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此外,还有不少被调查者经历过外卖类APP、视频类APP、电影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
遗憾的是,遭遇大数据“杀熟”后,消费者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只有26.72%的被调查者选择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1.71%的被调查者选择与商家理论、要求赔偿,8.13%的被调查者选择在社交网站或向媒体曝光。剩下的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或不再在此消费等。
尽管对于局外人来说,要通过实验取得“实锤”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一系列实验和调查下来,却出现了一个更值得思考的事实: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它们仅仅通过对用户使用网络习惯和痕迹进行大数据分析,对用户特征的判断和识别已经足够精准。
虽然大数据“杀熟”早已不是新词,维权之路却仍障碍重重。由于经营者通常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优惠不同、时间点不同等理由进行自辩,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部分商家虽存在特定推送行为,但很难界定其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不合理推送行为。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它们能够根据购物记录,判断出用户的身高体重、三围鞋码、消费水平,甚至可以根据退换货的频率,判断出此人的性格是完美主义还是随性佛系;外卖平台,早就可以针对用户的饮食口味,作出精准的推荐;打车软件,则对你的上下班时间、工作地点和家庭住址了然于胸……度假爱去欧洲还是日韩,阅读爱看网络小说还是经典名著。互联网对你的了解,或许超过了你身边的亲友。
在这个网络触角早已遍及各处的时代,谈论“保留隐私”都已落伍。更何况,在上面提到的事例中,互联网企业所掌握的信息也谈不上“窃取”。恰恰相反,在很多时候正是用户主动提供了关于自己的各种信息。我们以为我们是互联网的掌握者和使用者,其实我们的生活早已经被它所掌握。
当然,从理论上看,用户放弃的隐私越多,越有可能得到称心如意的服务,但事实上,无孔不入的网络巨头们并没有留给我们多少选择的空间。当海量信息被掌握在少数巨头手中时,潜在的风险就是不言而喻的。
时间:2019-04-02 23:05 来源: 转发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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