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应协同共进
1993年,为了准确理解用户的需求帮助网站实现完整的交流功能,网景公司前雇员发明了一种进行网络会话状态跟踪的技术,即cookie技术。
它是一个小小的文本文件,是网站服务器和用户建立的“认证标识”。通过cookie,服务器会识别出用户账号中的注册信息、搜索记录等数据,当用户重新通过电脑服务器登录浏览器时,可以找回上次的浏览记录,给用户带来一种“如同在吃甜品”的感觉。这样也就有了后来的大数据积累。
事实上,这一技术出现后,迅速在互联网行业得到应用,促进了互联网行业发展。然而,随着追踪功能的日益强大也引发了数字用户对其可能侵犯隐私、泄露个人信息的普遍担忧。
“我们的互联网企业发展得好,一部分原因就是把隐私用好了。”虽然是一句戏说,但反映了大数据时代,用户隐私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博弈。
当前,随着越来越多互联网隐私泄露事件发生,整个国际互联网行业,都在收紧对用户隐私数据的调用,并加大在用户隐私保护方面的投入。
今年3月6日,美国社交媒体平台脸书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发表长篇博客说,为了在未来社交网络中占据一席之地,将建设更加“注重隐私”的即时通信和社交网络平台,因为“注重隐私”的平台将“变得比今天的开放平台更加重要”。
早在几年前,苹果已在其Safari浏览器中,严格限制第三方cookie行为,规定存留时间缩短到24小时。而在国内,部分APP仍处于野蛮开发与生长状态。这也导致一些APP不顾用户利益,擅自使用用户信息来帮助实现自身的推广、经营等行为。
“现在很多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资本就是萃取汇集来的大数据,其实就是很多消费者的隐私信息或个人信息集成,包括财产收入状况、居住地址、年龄、消费偏好以及每天的活动轨迹等等,企业再利用黏性设计,把众多的消费人群吸引住,就有源源不断的数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数据的多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本估值。事实上,国内电商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法等相关法律对企业从搜集、处理、使用用户信息行为的方方面面都有规定。但在实际生活当中,却又陷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尴尬境地,哪些信息采集是必要的,基本没有经过法律的审视,而取决于商家的需要或自律。
业内人士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是规范收集和使用,但目前对APP开发者来说,仍缺乏相应的具体规范,他们呼吁尽快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APP开发者应该增强诚信意识。另一方面,也得依靠网络监管部门对市场上的APP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犯用户隐私等行为。
此外,“一个核心的问题是,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企业大数据的产权归属问题,现在没有一部法律说清楚消费者产生的大数据归谁,并且大数据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有的可以还原给消费者,有些不能还原。”刘俊海建议,将来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定要明确大数据的归属问题。
受访专家表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与企业获取大数据资源之间是辩证关系,企业不能因为一味追求大数据这一核心资产就忽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权。同样,也不能因为片面强调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就压抑企业开发大数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的大数据与消费者的隐私权并行不悖,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是本源,企业的大数据产权保护是流,只有这两者都做好,互联网经济才能发展得更好。”刘俊海说。(记者 张玉洁)
时间:2019-04-01 19:16 来源: 转发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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