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报告 AI展会 数据标注 标注供求
数据标注数据集
主页 > 智能驾驶 正文

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上海多部门第三次对滴滴(上海)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9月21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处联合对滴滴(上海)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要求滴滴公司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按照“9.11联合检查”整改要求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据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9月14日晚,滴滴(上海)公司将“9.11联合检查”整改要求通知中要求报送的材料送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其报送的材料均为无汇总统计、无序号、无页码的纸质材料(无法统计上报总数、无非沪籍人员和车辆清册、无取得本市网约车资质人和车清册),也未报送具体《整改计划》。

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滴滴报送的材料为无汇总统计、无序号、无页码的纸质材料。

 

9月16日至17日,检查组随机分别抽取了受检材料中“网约车车辆和司机信息”及“活跃车辆和司机信息”,与上海市网约车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进行对比,随机抽取的95条信息中仅有27条与监管平台查询信息完全一致,68条发现不一致的现象:

 

1.公司提供的全量信息和活跃信息中,大部分司机和车辆信息在监管平台查无信息。

 

2.公司提供的活跃信息中,部分司机和车辆在监管平台中查不到订单信息。

 

此次,9月21日当天管理部门在送达通知中再次要求滴滴(上海)公司应于9月30日前向联合检查组提供以下几项材料:

 

1.对涉嫌1.3万辆“马甲车”进行核查和清退,并提供比对后的电子版本明细清册(包含注册人员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附件)。

 

2.提供电子版的平台全量数据及已清理的非法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数量及清册。

 

3.提供针对平台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整改计划》。

 

通知同时要求滴滴(上海)公司,严格执行2018年9月11日以后禁止不具备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审核注册的管理要求,对执法部门抄告已查处网约车非法客运的人员和车辆要立即清退,并建立相应长效管控机制。

 

滴滴(上海)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承诺,数据全量接入的工作将会在近期完成,上海从9月10日开始,已经在分批次对不合规驾驶员进行清理,被清理的驾驶员涉及三证验真未通过、背景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以及人车不符被投诉较多的情形。截至目前,清理人数近1.2万名。

 

“可以说,目前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不准确,企业配合度有待提高。按照交通部相关要求,企业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科长王旭峰表示。

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上海第三次检查滴滴:滴滴的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上海相关部门对滴滴的整改要求通知。

 

下一步,检查组会将抽样对比情况、近期查处案件、街面查处人员、车辆及马甲车嫌疑车辆信息,以书面形式给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并要求其作进一步比对核查并出书面解释。针对不合规的情况,将限期其落实整改。

 

9月7日下午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联合进驻滴滴(上海)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9月11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再次联合对滴滴(上海)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1日当天现场,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运管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滴滴公司应于2018年9月14日前向联合检查组提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上海地区平台注册车辆及驾驶员清册、上海地区平台清理非法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上海地区平台派单机制及运价生成机制、上海地区平台全量数据和实时数据上传情况、上海地区平台落实乘客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方面内容。

 

同时,根据整改要求,滴滴公司应于2018年9月17日前向联合检查组提交五项整改事项的具体工作时间表,包括:限期落实上海地区平台注册的空号牌车辆清理;限期落实上海地区平台注册非本市注册车辆、非本市户籍驾驶员清理;限期落实上海地区平台数据全量实时上传;限期落实上海地区平台乘客安全保障措施;禁止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在上海地区平台注册等。

微信公众号

声明: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SEM推广服务

Copyright©2005-2028 Sykv.com 可思数据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56871号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原创投稿   网站地图  

可思数据 数据标注

扫码入群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